本报讯3月25日,本报8版以《“耶莉娅”状告“耶利亚”索赔50万》为题,报道了我市耶莉娅集团状告赛美服饰(北京)有限公司旗下“耶利亚”品牌涉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并向赛美方面索赔50万元的消息。昨天,记者致电赛美服饰(北京)有限公司,对方首度进行了回应。
昨天下午,记者首先以加盟者身份拨打了“耶利亚”的加盟热线。接电话的黎先生介绍,“耶利亚名品折扣店”的加盟活动仍在进行之中,加盟方式“非常方便”,只需要见面提货就行。当问及近日部分加盟店被查处的消息时,黎先生称,他们保证不会让加盟者利益受损。他还表示,他们在全国已经有100多家店面,行销活动遍布江浙和重庆一带。
随后,记者公开记者身份,对“耶利亚”方面进行了采访。一位自称姓金的先生接受了记者采访。他一再称,他们的“耶利亚”与山东的“耶莉娅”有明显不同,不存在侵权一事,公司也搞不清“耶莉娅为什么要告我们”。
金先生说,“耶利亚”是赛美服饰(北京)有限公司下的一个服装品牌,公司已经向有关部门提起了商标注册申请,现在公司方面已经拿到了受理通知书,这说明相关部门已经确认受理了他们的申请。
对部分折扣店被工商部门查处一事,金先生表示,目前店主们的损失情况他本人还不太清楚。至于目前公司共有多少家“耶利亚名品折扣店”,有多少店被查,金先生都没有透露。
昨天下午,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主任、法学硕士杨春恒。杨春恒表示,工商部门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商标注册成功的一个前提,仅凭这张通知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,除非拿到了工商部门的正式“商标注册证”。目前,“耶利亚”还没有正式“诞生”,仅仅是一张“空头支票”。“耶莉娅”是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,对此,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,给予更高级的商标保护,之所以这样做,就是为了防止某些别有用心的人“傍名牌”。(记者骆雁峰)